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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户外探险系上“保护绳”

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很多人选择了到户外享受难得的阳光和休闲时光。5月3日,正是各户外探险队队员纷纷归家的日子,新疆一支在归途中的徒步探险队却遭遇泥石流袭击,造成1死4伤。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救治。

近年来,随着涉足新疆荒漠、雪山的户外探险者越来越多,户外探险运动热潮迭起,自助游也成为一种时尚。然而,户外探险却险象环生。接连发生的意外事故引发人们诸多思考:户外探险如何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危险和意外后,谁该负责?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户外探险运动?

“狼塔线”上突遭泥石流

4月30日20时许,一支20多人的徒步探险队从乌鲁木齐出发,前往天山南麓的巴仑台镇,计划从巴仑台镇由南至北穿越天山,抵达天山北坡呼图壁县。

据知情者透露,3日上午,这支队伍已是精疲力竭,领队遂电话通知在呼图壁等待接应的卡车司机,前来拉运装备和体力不支的队员。3日12时许,返程的卡车突然遭遇泥石流,从山顶滚落的石块和滑坡山体迅速将卡车吞没。卡车上4位队员1人当场死亡,卡车司机与其他3名队员受伤,卡车严重变形。

新疆户外探险救援队得到消息后,于3日下午赶到事发地参与救援。目前,伤者均在医院接受观察和治疗,其中一位伤势较重者经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已转至重症监护室观察。

户外运动人士称此次出现险情的线路为“狼塔线”,在新疆户外探险中属难度等级高的线路。从巴仑台至呼图壁穿越天山的线路共有A、B、C3条,路程从70公里至130公里不等,这支遭遇泥石流的探险队选择的是A线,全长约70公里。

5月4日,新疆一家救援队在网上发帖就事故情况进行了说明,上百位户外运动爱好者跟帖悼念逝者。有“驴友”说:“‘狼塔线’事故的发生,再次昭示了户外运动风险的存在。愿每个‘驴友’在享受大自然带给我们美好回味的同时,时刻牢记安全防范!”

户外运动风险重重

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在新疆,经常参加户外运动的有20万人之多。

据悉,仅乌鲁木齐市就有50余家户外用品店、30多家户外俱乐部,多数户外用品店的生存之道就是组织活动。然而,多数出行队伍都没有职业向导领队。从某种程度上说,如此发展的户外产业,为户外事故埋下了祸根。

有“驴友”称,这次事故纯属意外,不是线路没选择好,也不是领队没组织好,这完全是天灾,无法预测到。

但也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驴友”说,户外运动中风险无时不在,“狼塔线”事故属于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领队有责任,但不应承担全部责任。作为发布消息的网站及颁发相关领队证件的机构,是否也应担负一定责任?他希望“狼塔线”事故成为依法规范管理户外运动的助推器。

也有“驴友”认为,目前户外运动缺乏一条“保护绳”,现有的一些保险,往往附有大量的免责条款,事故发后理赔程序也相当复杂。虽然“户外险”参保人群相对少,但这位“驴友”认为,保险公司应具备社会责任,为这个群体提供更安全有效的保障。

自助游责任“游离”法外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玉涛指出,对于自助游出现事故的责任划分,国家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相关责任。

如果事故是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或者事前并不能预见事故,领队和组织者就不负有完全责任;若事故发生地属于可预见的危险区域,组织者和领队有义务带领队员避免相关危害,若发生危害,组织者和领队是有过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郭律师谈到,此次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判定事发地是否属危险区域,领队和组织者是否做好相关防护和避免危害的措施。他说,户外运动虽然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但前提是必须注意安全,活动组织方应经过体育部门审批。

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国桓称,此次活动的组织方没有经过体育局注册登记。他说:“按照规定,户外组织机构组织户外运动应该到体育局报备,目的是检查户外运动出行安全情况,包括装备准备、人员组织、车辆使用等各方面的安全情况。”据悉,目前全区经过注册登记的仅有8家户外俱乐部。

户外运动管理条例呼之欲出

被誉为“户外运动天堂”的新疆,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是国内户外运动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据了解,随着户外运动急剧升温,各种因管理不规范造成的危险也频频发生,一系列事件为户外运动管理敲响了警钟。

记者从自治区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了解到,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体育局政策法规宣教处和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正在起草《新疆户外运动管理条例牗草案牘》。该条例有望在今年出台,成为我国第一个户外运动管理法规。

据介绍,该条例的起草早在去年就已开始,如今已几易其稿,被列入我区今年立法计划中。该条例的起草得到户外运动人士的欢迎。

南国桓说,户外运动本身就具备一定的风险性,再加上领队水平良莠不齐,问题频发,户外运动陷入“不出事自己受益,出了事政府买单”的怪圈,尽早规范管理新疆户外运动迫在眉睫。

一位参与条例草拟的部门负责人认为,目前户外运动存在许多问题,有些组织者和领队没有经过专门的系统培训,自身能力有缺陷;许多户外运动俱乐部和领队通过网上发帖来招募队员,一旦出了问题,找不到责任主体;还有户外运动俱乐部要求参加者签订一个《免责协议书》,自己倒是规避了风险,参加者的生命安全却得不到任何保障。

拟出台的《新疆户外运动管理条例》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有效规范。据悉,对户外运动俱乐部和领队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对户外运动线路实行审批制,都是正在草拟中的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网上招募队员的户外运动也将受到规范。

近年来新疆户外探险中发生的事故

●2006年“五一”黄金周,31人在天山车师古道迷路;

●2006年“十一”黄金周,4名探险者在夏特古特遇险,当地政府出动几百人搜救,救援直升机将冻伤的4人救出;

●2007年3月6日,24岁的中央电视台女编辑夏子(网名)在参加网友组织的户外穿越活动时,殒命天山;

●2007年8月,6名俄罗斯探险者在玉龙喀什河漂流遇险,仅2人获救。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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