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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记者的骑马旅行(图)

Jonathan Gregson (英国金融时报》的游记作者)

 

我既不是特别爱走路,也不是特别爱骑马。虽然是个旅游作家,但我很少登山,除非缆车唾手可得。在浏览穿越喜马拉雅山脉的宣传册时,只要“剧烈”或“用力”这样的字眼蹦出来,我就马上退避三舍。   

你可以说我懒,不过,我认为,陆地旅行就要一直待在车里,直到无路可走,再开始步行。但往往就在无路可走的时候,一切才饶有趣味。   

有很多地方不得不借助双脚或马匹才能继续走下去。不管是更加贴近自然、遇到与世隔绝的山地部落、看见山脉在你面前不断延展,还是到了一座寺庙,都远比去那些平原上面积更大、更容易到达的地方更值得。除了南北极以外,我在各个大陆上都进行过长途跋涉,要么是靠自己的两条腿,要么是仰仗某种四条腿的动物。   

有时候,我的目标千奇百怪。比如穿过新几内亚西部高地的热带雨林,逗留在一个部落里,那儿的男人在阴茎上套的葫芦型号之大,可能在全球都首屈一指。或者,我会从危地马拉的托多斯桑托斯(Todos Santos)出发,沿吉普车无法通行的小路,一路寻找玛雅人后代编织的闪亮纺织品。   

这种冒险中最富狂想色彩的,也许当属在距离赤道1度以里的位置,顶着正午烈日,到处询问哪儿有隆重的葬礼。确实有非常特别的葬礼:在印尼苏拉威西岛上的托拿加(Torajaland),葬礼非常之酷。苏拉威西岛呈章鱼形,位置恰好在婆罗洲以东。全家人都要进行长达数月的储备,好攒够必需的水牛头数,在葬礼上屠宰,让离世的灵魂搭乘这些水牛走过可怕的旅程。而提供足够的猪肉、棕榈酒、乐师和舞者,风风光光地送行,就更不在话下了。

我在村庄之间穿行了好几天,寻找一流的葬礼,但我碰上的最好的葬礼,只是一个两头水牛的葬礼——直到最后,我在返回自己在兰特包(Rantepao)的酒店的路上,才得知,路那边正在举行一个水牛头数达到两位数的葬礼。然而,如果我没踏上寻觅之旅,我就不会看到如此优美的风景;还有那些传统村舍,那些房子就好像底儿朝天的船。   

我也挺喜欢有组织的徒步旅行,就像我在尼泊尔、斯威士兰和塔吉克斯坦参加的那种旅行。我说“挺喜欢”,是因为那种旅行总会出这样的状况:当兴致高昂的队友希望跑上另一个悬崖绝壁时,我还是倾向于顺着一条地势较低的路走,那样更有可能碰到当地人。   

在塔吉克斯坦徒步旅行的最后一天,我和妻子与大部队分开了。我们顺流而下,第一次遇到了一户游牧民人家,他们请我们去他们的帐篷作客,请我们吃干果和“plov”(一种肉饭)。后来,我们进了一个村子,头发斑白的首领给我们讲了他在斯大林格勒打仗的故事。   

他问道:“你们在哪些战线打?”我说,我父亲、不是我,当时是在北非、意大利和缅甸服役。他认为这就足以让我们成为“真正的同志”了,随后就是奉上一杯接着一杯的中国珠茶。 

不过,总的来说,我认为,陆地旅行就要一直待在车里,直到无路可走,再开始步行。但往往就在无路可走的时候,一切才饶有趣味。   

而不是两条腿走路。这也是因为,高高地坐在鞍子上,你可以用更多的时间放眼四周,而不是只盯着自己靴子旁边一小块地方。   

当然,这适用于在喜马拉雅山脉或者蒙古骑马旅行。那些地方广袤无垠的大草原可以说是骑马者的天堂。不久,我就知道了,这些草原上遍布着土拨鼠的洞穴,坑坑洼洼,马匹在疾驰中可能会因此弄折腿。   

每天要结束的时候,看看你的马匹是不是喂好了、是不是安置好了,这意味着你与当地人打交道的地位比徒步旅行更平等。如果徒步旅行,你接触到的人主要是屈于下位的搬运工或受雇的导游。还有一点不那么重要的因素是,在很多社会里,骑在马上自有某种威望。   

就连在卡斯特罗的古巴,当你纵马疾驰过甘蔗地,然后踢踏作响地踏着鹅卵石街道进入西班牙殖民时代风格的特立尼达(Trinidad de Cuba),都很难不觉得自己好像一个西班牙绅士。我们的导游,戴着他的宽边帽、穿着皮裤,看起来确实很像那么回事儿。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也是一个共产党的公务员。

来源: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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