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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驴友家人已到宁波 组织者或将承担责任

失踪驴友家人已经赶到宁波

10日下午6时,失踪驴友“关于”的家人接到警方的通知后已经赶到宁波。据“关于”的家人介绍,“关于(真名杜冠瑜)”现年28岁,在宁波从事平面设计工作。“关于”几乎每周都要回家,不回家,就去参加户外活动,家人曾劝她女孩子不要参加这种危险的活动,但她不听,没有想到这次真出事了。

10日夜里,“关于”的家人来到本报,和这次探险的组织者“沫鱼”及另外两名驴友见了一面。他们约好,将于11日上午继续寻找“关于”的下落。

组织参与者可能承担补偿责任

10日报道见报后,很多论坛都在议论此事,组织者受到了网友的一片谴责。多数网友认为,这些驴友挑战自然、挑战极限的勇气可嘉,但是不该在台风天上山。网友“梦回廊桥”说:漠视大自然的力量是可悲的,组织这个驴行的领队要负很大的责任。明知台风天,山上的沙石等肯定会很松,连这种常识都那么缺乏真的是可悲。网友“斯巴达”说:最重要的是安全,其次才是强度和难度。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当问起“沫鱼”有没有想过在这次事件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他说在户外运动中,都有一个“潜规则”,自己负自己的责任,对组织者来讲,是免责的。“沫鱼”说,他们都是业余爱好者,专业技能都是跟着电视和录像学的。

在宁波有相当一批喜欢这种挑战生命极限的户外活动爱好者,此事也在他们中间引起了强烈的震动。一名资深户外运动爱好者告诉记者,驴友自助游在出行前,一定要补上“风险管理”这一课。户外运动有极强的技术含量,市民在参加户外运动时,最好选择拥有中国登山协会颁发的户外运动指导员资格证书的领队,并在他们的带领和组织下有序地进行。

对于这次事故的法律责任,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强认为,首先要看有没有侵权责任的发生,如果因为侵权造成过错的后果,这次事故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都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从已经报道的事实来看,活动是自发的,也没有经济利益掺杂其中,参与的人都是成年人,因此,在法律上的侵权是不存在的。虽然如此,从公平原则的意义上来讲,此次活动的召集人和参与者还是对受害人负有补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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