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户外运动俱乐部、有关大专院校:
为推动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落实后奥运时期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制,同时,加大开发我国西部体育休闲旅游资源力度,打造西部地区著名体育赛事品牌,经研究,拟于2009年9月28日至29日在新疆举办2009年中国新疆首届国际沙漠徒步越野挑战赛。
本届赛事将由国家体育总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由总局社体中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总会、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共同承办,由鄯善
县人民政府协办。赛事举办地为我国著名的库木塔格沙漠。通过本届赛事的举办,充分展示新疆独特的沙漠风光和浓郁的民族风情,有助于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强
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我国沙漠运动竞技水平,发扬不怕困难、吃苦耐劳、勇往直前、挑战极限的中华体育精神。希望各地体育部门和户外
俱乐部,有关大专院校高度重视本届赛事,积极组织队伍报名参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总会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
(三)协办单位:鄯善县人民政府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时 间:2009年9月28至29日
(二)地 点:新疆鄯善县库木塔格沙漠
三、赛程及项目设置:
(一)赛程:比赛共两天,分别为40公里团体赛和20公里个人赛。
(二)项目设置:40公里团体沙漠越野比赛;20公里男、女个人沙漠越野比赛
四、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会)、各行业体协、户外运动俱乐部、大专院校及相关从业机构等均可报名参加比赛。组委会还将特别邀请香港地区及部分在华留学生组队参赛。
五、参赛办法:
(一)团体组每单位可选派1支代表队参赛,包括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4人(其中至少1名为异性)。
(二)本次比赛的参赛人数控制在600人以内,团体组限报前100个队;个人组限报男、女各150人,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三)参加团体组比赛的代表队必须有正式的队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盖后,报名方为有效。个人组报名需加盖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派出所、街道公章后,报名方为有效。
(四)年龄规定:参赛人员年龄为18岁以上(含18岁),50岁以下(含50岁)。
(五)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需统一着装。
(六)运动员号码布由大会统一提供。
(七)报到时须提交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具比赛日6个月内(3月27日后)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并与赛事组委会签订相关文件,由组委会统一核准后,方可参赛。
(八)报名后,不得无故撤消或更改。因故须更改,请于赛前5天书面报承办单位。经同意,方可更换。
(九)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20日,所有参赛名单,在报名截止后,由赛事组委会最终审核确定参赛资格。
六、比赛规则:
(一)比赛按照大会制定的规则执行。
(二)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选派及邀请。
七、成绩判定和录取名次:
(一)比赛以完成赛程时间先后顺序计算成绩。团体成绩以该团队最后一名队员成绩为最终成绩。
(二)比赛设关门时间,具体时间报到时详见赛前通知。
(三)比赛路线实行打卡计时,共设打卡点若干处(具体细则另行通知),未完成每站打卡的队,取消比赛成绩,以完成全部路线,并打满卡的队计成绩。
(四)比赛团体组和个人组分别奖励前16名。比赛设幸运奖50名。团体组和个人组的获奖者将颁发奖杯、证书、奖金。
(五)比赛总奖金为40万元人民币。
(六)大赛组委会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组织奖和最佳拼博奖,评定办法另行通知。
八、比赛装备:
(一)各队队员必备的装备如下:
1、宽边大沿遮阳帽;2、30升户外运动背包;3、户外运动服(长袖浅色衣裤);4、高帮徒步鞋;5、袜套;6、水袋(3升);7、头灯;8、防晒霜;9、太阳镜;10、户外救生哨
(二)个人必备食品:
1、能量小食品(巧克力,糖果,压缩干粮,牛肉干等);2、常用药品
九、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请于9月20日前将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分别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总会。
2、如需大会接机或接站的单位或个人,请将抵达情况表传真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总会,大赛组委会届时将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接机/接站。
3、各参赛单位请将运动员当年2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分别寄至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总会,大赛组委会将为所有参赛选手制作证件。
4、联系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培训发展部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联系人:周卫中、王佳鑫
电 话:(010)67147629、87182191
传 真:(010)67133577
邮 箱:love_xin8@163.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总会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372号
邮编:830011
联系人:闫新涛(13999118722)、古丽巴哈(13999199857)
电 话:0991-6683175
传 真:0991-6683172
逾期报名,不予接受。
(二)批准参赛的单位或个人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公布在体总网(www.sport.org.cn)和中国登山协会网(http://cmasports.sport.org.cn),请自行查看。
(三)报到:各参赛队或个人请于9月27日到达赛区报到。报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新城东路“西游酒店”。
报到电话:0995-8363188、8363779(总机)
(四)离会:各队请于2009年9月30日中午12点前离会。
十、费用:
(一)报名费:参赛人员报名费100元/人,于报到时向大赛组委会缴纳。
(二)参赛人员差旅费自理,在当地的食宿、交通费由大会承担。
十一、其它:
(一)凡对竞赛成绩、裁判员执法、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需向组委会提交《申诉报告书》及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果胜诉,500元全款退回。
(二)比赛期间各参赛选手须在当地自行购买专业户外保险及伤病、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得低于10万元。或者由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代理(联系人:赵宇,手机:13910164827)。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附件一:报名表
附件二:抵达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