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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暨白塔湖符合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条件

10月19日,由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带领的国家湿地公园考察评估专家组,对浙江诸暨白塔湖湿地申报国家湿地公园进行考察评估。专家组认为,白塔湖湿地自然资源条件基本符合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要求,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报告,纳入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诸暨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继岗,市委常委、副市长赵源恩陪同并参加汇报会。

白塔湖湿地位于诸暨市北部,是全市最大的生态湿地和重要生态屏障,素有“诸暨白塔湖,浙中小洞庭”的美称。湖内风光旖旎,河渠纵横交错,水道曲折多变,堤岛迂回连环,湖光山色交相辉映,形成了舟移景异的水陆景观。其周边大面积的山地森林、滩墩和防护林带等,构成了白塔湖湿地生态系统。

王继岗向专家组一行介绍了诸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白塔湖湿地保护工作情况。他说,多年来,诸暨市坚持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探索生产发展与生态文明良性互动的科学发展之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秉着“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成立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湖区生态资源档案信息库,编制完成《白塔湖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健全湿地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将白塔湖生态保护工程列入政府性投资项目重点工程。王继岗表示,下阶段,我市将按照专家组提出的建设意见,进一步提升理念、完善规划、认真落实,把白塔湖湿地这一得天独厚的资源保护好、建设好、利用好,真正把白塔湖湿地打造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

专家组现场考察了白塔湖湿地公园建设条件及环境,仔细审阅了《诸暨市白塔湖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认真听取了市政府及规划编制单位对湿地公园基本情况和规划内容的介绍。专家组认为,建设白塔湖湿地公园,保护白塔湖水质安全,合理利用白塔湖湿地景观资源,对于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诸暨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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