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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0-04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传闻情况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近日《现代快报》等相关媒体上出现了关于公司的如下传闻:

传闻1: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中将382家加盟店据为己有;

传闻2:公司在不具备(加盟)特许人的主体资格前提下,以(加盟)特许人名义与全国各省市近100名销售商签有所谓的《“探路者”系列产品特许经营合同》,但并未依《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传闻3: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直营商场店37”所在商圈为“成都百货大楼新馆”,而这一地址已经被拆迁。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一)传闻1 不属实。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的释义部分明确披露:加盟店是“由加盟商开设的独立店铺或专柜,由加盟商自行负责所有的店铺或专柜的管理工作并承担责任”。公司对加盟店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并未将加盟店纳入公司的资产范围。

(二)传闻2 不属实。公司完全具备特许人的主体资格,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特许人的相关要求,并于2008年10月21日在商务部完成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备案登记号为0111400900800004。

(三)传闻3误认为“直营商场店37”是公司现有直营店铺,不属实。“直营商场店37”是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计划投入的店铺之一,并不是公司现有的直营店铺。公司将对可开店资源进行扫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经过董事会审议程序后,适当适时地对“直营商场店37”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履行公告义务。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与绝大多数加盟商建立了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并将持续推进这种关系的深入。个别加盟商因为业务不能与公司保持同步增长、多品牌经营、货款逾期信贷不还等原因,公司考虑将其列入拟淘汰加盟商名单,这是公司加盟商遴选淘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欢迎媒体对公司进行监督与关注,但是个别媒体主观臆测、妄下结论的行为是不负责任的,本公司正在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保护公司合法权利。

三、必要的提示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以及公司网站(www.toread.com.cn)为本公司临时报告的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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