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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立法“叫停”天池景区登山探险 须经批准

一项旨在保护新疆天池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近日出台。今后,未经批准、擅自闯入这一著名景区徒步和登山探险都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2010年2月6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通过了《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这是当地立法机构首次立法保护这一著名的风景区。这一条例规定,今后进入这一区域徒步、登山探险、科考和拍电影等行为,事先必须经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时规定,每年登山人数限定为200人以内,且必须持有国家和自治区体育运动管理部门颁发的登山证。   

新疆天池风景区位于天山之巅,总面积548平方公里,东部天山的主峰博格达峰就位于景区内。海拔5445米的博格达峰终年冰雪皑皑,距新疆首府直线距离近百公里。分布其上的113条冰川,是新疆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吐鲁番盆地的主要水源地。   

近年来,由于户外运动的快速发展,经过博格达峰至天池的路线已成为新疆一条探险热线,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旅客徒步前往。大气环境的变化和频繁的人为活动使得博格达峰冰川加速消融,植破坏严重,游客丢弃的垃圾更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   

根据新出台的保护管理条例,新疆天池风景区管委会依法“叫停”前往博格达峰的各种探险或科考活动,违反规定者将受到行政处罚,最高罚金可达3000元。目前,新疆已在博格达峰南坡山口建立了固定的管理站,同时山峰北坡的4个护林站也开始对进出这一区域的人员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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