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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大巴事故频发,“潜规则”是“刽子手”

近日关于旅游大巴的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继10月21日台湾地区苏花公路塌方,造成19名乘坐旅游大巴的大陆游客罹难之后,上月上海又发生5起旅游大巴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数十名游客伤亡。为什么旅游大巴会事故频发?有人说是路况恶劣所致,也有人说是司机安全意识不足。但我认为,旅游行业的“潜规则”才是导致旅游大巴事故频发的“刽子手”。

熟悉旅游行业的人都知道,不少旅行社及导游的一大收入都来自购物点的回扣,因此,尽可能多地带客人前往购物点购物便成为这个行业盈利的“潜规则”。一些导游还会在正常的行程之外私自增加购物点,行内称之为“枪点”。目前国内旅行社拥有自己车队的情况已经不多,大多旅行社都会雇佣客运公司的车辆。这种雇佣关系使得司机对导游的话只能“惟命是从”。在导游的催促下,大巴司机往往要加快行车速度,为的是在正常的行程中多穿插一些“枪点”。有些“枪点”,只要导游带团进入,增加了人气,即使游客不购物,导游也可以从这些卖场中收取“人头费”。因此如果司机不及时赶到“枪点”,导游就会投诉司机,在这种情况下,司机只能开快车,否则一纸投诉就会让他们卷铺盖回家。因此,即便司机们知道超速行驶的后果,但在强势的导游和行业的“潜规则”面前,他们只能硬着头皮踩下油门。

至于“10·21”台湾地区苏花公路的旅游大巴交通事故,也许天灾的因素更多一些,不过细想一层,若不是旅行社想早些结束行程,节约成本,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仍强行出团,悲剧就不会发生。说到底,其实这也是旅游行业的一种“潜规则”———安全可以罔顾,省钱才是王道。

窃以为,要在根本上解决旅游大巴的安全问题,就要彻底“捣毁”行业“潜规则”。具体说来,一要加强对旅行社、导游的规范,对私自增加购物点的行为严惩不贷,对违规的旅行社及导游一罚到底,甚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二要对大巴司机给予更多权力,提高其地位,从根本上改变其弱势的地位。旅游主管部门要赋予司机必要的决定权、话语权、监督权:如果司机认为天气、路况不适于行车,则有权建议或决定不出车,如果发现导游有私自加“枪点”等违规行为,也有权向上级进行反映。这样一来,司机和导游极为不平等的关系必将得以改变。

另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也应该加大力度进行整顿,把那些没有资质、屡屡违规的旅行社和导游清除出旅游市场,对旅游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司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我相信,只要有关职能部门凡事能把游客的安全放在第一位,而不是利字当头,旅游大巴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一定可以得到有效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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