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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推出奖品活动促进旅游人气度

   中国户外网据人民网5月8日讯 4月26日下午,沙县阳光旅行社总经理办公室电话铃声响起,不到半小时,林华琼接到一个“五一”沙县游的70人的福州团,线路是登淘金山看卧佛――游小吃城品沙县小吃。五一小长假期间,省内周边游会掀起一个小高峰,该旅行社已做好了地接导游储备、小吃特色酒店预订等相关筹备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沙县旅游业的发展,鼓励和扶持县内外旅行社全方位、多渠道拓展客源市场,做旺沙县旅游人气,4月12日,沙县出台了《沙县旅行社组接团奖励暂行办法》。奖励对象为国内具有独立法人的旅行社和其他具有资质的旅游组织机构。
  针对沙县实际,《办法》设立了游客招徕奖、大型旅游团队奖和境外旅游团(包括港澳台在内)组织奖三个奖项。其中游客招徕奖为此次奖励办法的重点,即根据客源地组团社和三明地区地接社性质的不同,做了不同的奖励规定,其中客源地旅行社凡年度内组织500人以上游客游览沙县2个以上景点(其中淘金山、小吃文化城为必游景点),可获得每人次1-3元不等的奖励;组织游客入住相应宾馆的给予每人次4-8元不等的奖励。三明地区地接社组织游客到沙县旅游或住宿,按组织游客的数量来定,最高可获每人次10元的奖励。符合奖励条件的旅行社凭借相关证明材料即可于次年2月到沙县旅游局办理领奖手续。
  目前,该县旅游局与沙县国安假日酒店、绿园大酒店、广容大酒店、汉唐大酒店、国美大酒店、汇众大酒店、南庭世纪大酒店、尊和客栈等8家酒店签订了《沙县旅行社组接团奖励办法协议》。根据协议规定,签订协议的酒店应按照行业服务标准为旅行社提供优质的接待服务,对年度内组织一定数量游客、自驾车队、旅游专列以及境外旅游团(包括港澳台在内)来沙旅游,并入宿相关酒店的旅行社,按年度内单次组织应奖励人数给予每人2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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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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