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登山协会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舟山市体育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旅游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文化体育(广电)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镇人民政府
上海龙嘉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三夫天越体育运动管理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主要赞助商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时间:2008年10月26日—29日
竞赛地点:中国浙江舟山朱家尖
五、赛程及项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一)项目:越野跑、山地车、山地车/赛跑交替、海上皮划艇、速降、游泳、轮滑、绳索技能等。
(二)赛程:赛事分为两天进行,共约80公里。每天将有上述项目组成一个完整不间断的赛程。
六、参赛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户外运动俱乐部、大专院校及相关从业机构等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参赛选手必须有代表单位。
(二)参赛队员年龄18—50周岁,身体健康(出具当年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含心电图)。
(三)共12支参赛队伍。参赛代表队每队四名队员(每队可设一名领队或教练),其中至少有一名异性。参赛队伍提供队伍情况介绍、队员两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及参赛简历。
(四)本次比赛路线难度一般、技术性强,参加队员必需熟练掌握所有比赛项目的技术操作,且参赛队伍的队员在近两年的全国或国际比赛(由中国登山协会主办)中取得前十名,或在国外举办的大型国际赛事中取得前十五名。
(五)由北京三夫天越体育管理有限公司初审提交组委会最终审核确定参赛资格。
七、竞赛规则:
(一)参照中国登山协会的竞赛规则,制定本次大赛各项目组织实施细则(详见2008中国舟山群岛普陀海岛户外赛的规则)。
(二)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由舟山市普陀区相关部门和上海龙嘉企业顾问有限公司及北京三夫天越体育管理有限公司共同选派和邀请。
八、成绩判定与录取名次: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当天的赛程,计成绩。
(二)最终名次按两天比赛的累积用时由少到多排列。
(三)总奖金8万人民币,团体总成绩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和奖金;不足8名,按实际完成比赛的情况录取。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代表队每队4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必须加盖所代表单位公章,并于2008年10月20日前报赛事组委会竞赛部。
联 系 人:向伟、罗兵
电 话:010-82960087
传 真:010-8207023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6号德胜置业大厦4号楼706
(二)报到:关于比赛的报到时间、地点及接待问题待参赛队伍确定后另行通知。
十、装备器材:部分技术装备由大会统一提供;个人技术装备及生活用品自带。
十一、比赛装备:
个人装备清单
名称 | 规格 | 数量(每人) |
安全带 | 座式 | 1 |
主锁 | UIAA或CE认证 | 3 |
扁带 | UIAA或CE认证,120cm和60cm各一条 | 2 |
下降手套 | 全指,掌中皮制 | 1双 |
8字下降器 |
| 1 |
水袋 | 2升以上 | 1 |
救生衣 |
| 1 |
直排轮滑鞋及护具 |
| 1 |
头盔 | 自行车头盔 | 1 |
山地车
|
| 1 |
越野跑鞋 |
| 至少2双 |
十二、费用:
(一)比赛期间(10月26、27、28、29日)运动员及教练员(领队)食宿费由大会负责,其他队伍人员费用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往返交通费(具体方式需事先提交赛事组委会确认)及比赛期间的当地交通由组委会负责。
十三、其他:凡对竞赛成绩、裁判员执法、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组委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果胜诉,退回500元。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