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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探险”事故1死4伤

5月3日,正是各户外探险队纷纷归家的日子,但由于突遭泥石流新疆一支已在归途中的徒步探险队却1死4伤(伤者包括一名拉运探险队员的司机)。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救治。这一事件引发众多驴友(参加自助游朋友的俗称)的思考和反省,尽快出台相关法规规范户外运动迫在眉睫。

突遭泥石流1死4伤

4月30日20时许,一支20多人的徒步探险队从乌鲁木齐出发前往天山南麓的巴轮台镇,计划从巴轮台镇由南至北穿越天山抵达天山北坡的呼图壁县。据知情者透露,3日上午,这支队伍已是精疲力竭,领队遂电话通知在呼图壁等待接应的卡车前来拉运装备和体力不支的队员。12时许,返程的卡车突然遭遇泥石流,从山顶滚落的石块和滑坡山体迅速将卡车吞没。卡车上4位队员1人当场死亡,卡车司机与其他3名队员受伤,卡车严重变形。

新疆户外探险救援队得到消息后,于3日下午赶到事发地参与救援。目前,伤者均在医院接受观察和治疗,其中一位伤势较重者经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已转至重症监护室观察。

户外运动人士称此次出现险情的线路为“狼塔线”,在新疆户外探险线路中属难度等级高的线路,从巴轮台至呼图壁穿越天山的线路共有A、B、C三条,路程从70至130公里不等。这支遭遇泥石流的探险队选择的是A线,全长约70公里。

有驴友称,这次事故纯属意外,不是线路没选择好,也不是领队没组织好,这完全是天灾,无法预测到。

5月4日,新疆户外探险救援队在一家户外论坛发帖就狼塔事故情况进行了说明。上百位户外运动爱好者跟帖表示悼念。有驴友说:“虽然这次事故纯属意外,但用生命做代价向我们昭示了户外运动风险的存在。愿我们每个驴友今后在享受大自然带给我们美好回味的同时,也要时刻牢记安全防范的重要!”

自助游责任法律尚未明确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新疆经常参加户外运动的有20多万人。

据悉,仅乌鲁木齐就有四五十家户外店、30多家户外俱乐部,众多的户外店生存之道就是自己组织活动;几乎大多数出行队伍都没有职业向导领队。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如此发展的户外产业,已为户外事故埋下祸根。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驴友说,在户外运动中风险无时不在,此次事件属于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领队有责任,但不应承担主要责任。而作为发布消息的网站及颁发相关领队证件的机构(有获利关系),是否也需担负一定责任呢?

该事件带给驴友更多的是思考和反省。

也有驴友认为,目前户外运动还缺乏一条保护绳,一旦发生意外,相关领队面临倾家荡产的赔付可能。而现有的一些保险,往往附有大量的免责条款,且事发后理赔程序相当复杂,这样的保险并无太多意义。虽然户外险参保人群相对少,但保险公司应具备这样的社会责任,为这个群体提供更安全有效的保障。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玉涛说,对于这种自助游出现事故的责任划分,国家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相关责任。如果事故是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或者事前并不能预见事故,领队和组织者就不负有完全责任;若事故发生地属于可预见的危险区域,组织者和领队有义务带领队员避免相关危害,若发生危害,组织者和领队是有过错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此次事件,最终是要判定当地是否是危险地区,领队和组织者是否做好相关防护和避免危害的措施。

此外,郭律师提醒广大自助游爱好者应该尽量避开危险路线,若发生事故,组织者和领队应该采取积极的营救措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执法总队大队长曹志新表示,户外运动虽然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但前提是必须特别注意安全,活动组织者应经过自治区体育局严格审批。

新疆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户外部负责人称,此次活动的组织方没有经过自治区体育局注册登记。据悉,目前新疆全区在体育局经过注册登记的仅有8家户外俱乐部。“按照规定,户外组织机构组织户外运动应该到我们这里来报备,但这次活动的组织机构出发前没有到我们这里来报备。我们要求户外组织机构备案的目的是检查户外运动出行安全情况,包括装备准备、人员组织、车辆使用等各方面的安全情况。”这位负责人说。

新疆拟出台条例规范户外运动

同时,记者从新疆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了解到,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新疆体育局政策法规宣教处和新疆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正在起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外运动管理条例(草案)》,该条例今年有望出台,对近几年来人气极旺的户外运动进行规范化的引导和管理,将可能成为我国第一个专门的户外运动管理法规。

据介绍,该条例的起草早在去年底就已开始,如今已几易其稿,被列入新疆今年的立法计划中。该条例的起草得到新疆户外运动人士的欢迎。

被誉为“户外运动天堂”的新疆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是全国户外运动发展较早较快的地区之一。据了解,随着户外运动急剧升温,各种因不规范管理造成的危险也频频发生,一系列事件为户外运动管理敲响了警钟。

新疆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国桓说,户外运动本身就具备一定的风险性,再加上领队水平良莠不齐,问题频发,户外运动陷入“不出事自己受益,出了事政府买单”的怪圈,尽早规范管理新疆的户外运动已迫在眉睫。

新疆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一位参与条例草拟的部门负责人认为,户外运动意外的发生有几个重要原因,有些组织者和领队没有经过专门的系统培训,自身能力有缺陷。现在,许多户外运动俱乐部和领队通过在网上发贴来招募活动队员,一旦出了问题,找不到责任主体。还有些户外运动俱乐部要求参加者签订一个《免责协议书》,自己倒是规避了风险,参加者的生命安全却得不到任何保障。户外运动管理条例将会对这些问题进行规范。据悉,对户外运动俱乐部和领队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对户外运动线路实行审批制,都是正在草拟中的管理条例要考虑的重要内容。网上招募的户外运动也将受到规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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